关于论文刊发前变更栏目的规定
为了保证学术期刊的严肃性,本刊规定“稿件一经投稿,栏目不能随意变更”,如有正当理由确需变更栏目,经批准后可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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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投稿时应对照我刊网站上的栏目要求认真选取栏目。论文刊出前作者对于栏目有特殊要求的或有正当理由提出变更栏目要求的,提交变更申请表,经批准可以变更。
三、变更栏目申请表需经所有作者签字同意并由第一作者单位审核盖章,经批准后,将予以变更。
四、凡变更栏目的稿件,请投稿人将已盖章的变更申请表从“稿件查询处添加附件”上传至平台,以便编辑部随时查阅和审核;纸版变更申请表需寄给责任编辑,留存备案。
五、作者投稿时选取栏目应与内涵相符,对论文内容与栏目不相符的稿件,编辑部可以调整稿件栏目并告之作者。
六、杂志出版后,不接收任何变更申请。
附件: 《安徽医药》 稿件栏目变更申请表